企业公章命名规范与制作指南
一、公章命名基本要求
企业公章名称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:
- 企业全称: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完全一致
- 注册号:15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- 制章日期:采用YYYYMMDD格式
- 公章类型:如"公章"或"合同章"
二、命名流程规范
步骤 | 操作要求 |
1. 核对营业执照 | 需与公示系统信息完全一致 |
2. 选择公章材质 | 铜质/钢质/塑料(需符合《公章制作与管理规定》) |
3. 填写申请表 | 注明使用范围(合同/财务/行政) |
三、常见错误示例
- 错误:添加"吉祥"字样(违反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)
- 错误:使用生僻字(影响公文识别效率)
- 错误:未标注具体使用场景
四、法律依据
1.《公章制作与管理规定》第8条
2.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15条
3.《合同法》第10条关于合同用印规定
五、注意事项
- 名称长度不超过30字符
- 统一使用简体中文
- 定期更新(超过3年需重新制章)